为保障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文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负责制订审核博士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及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5人以上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至少有1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主动回避。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现场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要严格量化各环节评判具体标准及赋分权重。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所有复试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且完整保存,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所有复试材料应妥善留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应交各招生单位统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全天(8:30开始)
复试地点:坞城校区山西大学商学楼三层A321、A322教室。
候考地点:商学楼三层A320教室
如复试现场遇到问题请电话联系0351-7018498
复试时请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复试结果汇总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40%+复试成绩x60%。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合格。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排队方式:①按专业进行排队;② 出现同样分数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名。
五、信息公开和违规处理
参看学校各项规定,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山西大学文学院
2023年6月15日